為規(guī)范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風險,維護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學校對《鄭州大學合同管理辦法(暫行)》(校政〔2017〕27號)(以下簡稱“原《辦法》”)進行了修訂,于5月6日印發(fā)了新的《鄭州大學合同管理辦法》(校政〔2023〕6號)(以下簡稱“新《辦法》)。為了方便廣大教職員工理解和實施,法制辦公室對新《辦法》解讀如下:
問:新《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隨著市場經濟轉型發(fā)展和教育體制機制改革深化,學校作為獨立民事主體參與對外合作活動日益頻繁,涉及的合同關系日漸多元、復雜。作為依法治校的重要內容之一,強化法律意識,規(guī)范合同管理,是順利推進一流大學各項建設的題中之義,也是提升學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有效抓手。
2017年,學校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遵循防范風險和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印發(fā)了原《辦法》,經過5年多的運行,形成了較為規(guī)范的合同管理機制,但也暴露出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簽署主體未授權、糾紛處理不及時、檔案管理不健全等問題。基于此,學校結合“合同管理綜合服務平臺”上線實際,對原《辦法》進行修訂,新《辦法》的出臺將著力構建“統一指導監(jiān)督、分類歸口管理”的合同管理體系,推動合同管理向更加規(guī)范化、科學化發(fā)展。
問:新《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新《辦法》共8章42條。第一章總則,共6條,明確了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等內容;第二章合同管理職責,共6條,明確了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和合同承辦單位權責,厘清了24個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業(yè)務范圍;第三章合同審核與訂立,共10條,對合同起草、審核、簽署等進行了說明,對合同簽署授權、重大事項范圍、標準化合同等做了闡釋;第四章合同印章管理,共3條,明晰了各類印章管理部門,規(guī)范了合同用印流程;第五章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共6條,明確了合同履行異常行為,對合同變更、解除、糾紛處理等做了規(guī)定;第六章合同檔案管理,共3條,明確了合同檔案管理的主體和內容;第七章責任與監(jiān)督,共4條,明確各單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所需承擔的責任以及監(jiān)管要求;第八章附則,共4條,對本辦法的解釋單位、施行日期等內容作了說明。
問:新《辦法》與原《辦法》相比有哪些特點?
答:與原《辦法》相比,新《辦法》有以下特點:
一是厘清了合同管理職責邊界。堅持“統一監(jiān)督、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管理原則,由綜合管理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和承辦單位依據各自權責管理合同事務,并明確了各自承擔的具體職責。
二是更新了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結合學校部門調整情況和合同管理實際,重新確定了24個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并對業(yè)務范圍進行了細化。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授權負責特定類型合同審核、備案、監(jiān)督、檢查工作,并賦予5個方面的職責。為確保歸口管理職責的落實,《辦法》要求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其職責范圍內的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并報法制辦公室備案。
三是規(guī)范了合同授權簽署制度。學校每年為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集中授權,并發(fā)放授權委托書,授權期1年;承辦單位經辦授權范圍之外的合同業(yè)務或非受托人確需代表學校簽署合同的,需按規(guī)定程序申請臨時授權。
四是細化了合同標準管理內容。明確推行使用標準合同,加強對非標準合同審核,制定了標準合同和非標準合同的審核流程,并對重大特殊合同管理進行優(yōu)化。經過去年一年的建設,已經初步建立了格式文本庫,但是格式文本的數量還不適應發(fā)展需求,需要進一步加強。
五是明晰了書面合同擬制要求。書面合同文本簽署數量應不少于四份;合同金額在五萬元(含)以上人民幣,應當簽署書面合同;費率協議、僅約定單價或數量等無法確定具體合同金額的合作項目,應當簽署書面合同;學校相關制度另有規(guī)定的,依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這里面需要說明的是,對合同金額不滿五萬元人民幣的合同,合同承辦單位或合同相對方要求簽署書面合同的,可以簽署書面合同,提交歸口管理部門備案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如進口設備退稅需要提供書面合同的,對這些合同工應按相關規(guī)定簽訂書面合同。
六是界定了印章管理部門權責。學校授權校長辦公室為學校行政公章管理部門,法制辦公室為合同專用章管理部門,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為科研合同專用章管理部門,修訂了合同用印審查流程。
七是強化了合同履行責任范圍。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情況出現較大變化或出現不可抗力,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按規(guī)定的合同審批權限和程序報批;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合同承辦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應及時協商處理或采取訴訟(仲裁)方式解決。
八是劃清了合同檔案管理主體。承辦單位應當建立合同檔案登記制度,妥善保管合同相關文件資料。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合同臺賬,對合同名稱、訂立時間、同履行節(jié)點、付款節(jié)點、違約情況、爭議處理、結案情況等進行記載和跟蹤。
問:新《辦法》出臺后的學校合同管理的目標是什么?
答:新《辦法》出臺后,學校將借助合同管理綜合服務平臺建設,以“系統化、規(guī)范化和信息化”為著力點,全力打造全生命周期的“閉環(huán)”合同管理體系,有效防控法律風險,促進學校各類活動依法依規(guī),規(guī)范有序開展,推動學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提升。具體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合同簽訂方面。實現合同的統一規(guī)范、分層分級、權責清晰的審批管理,推動合同擬制、用印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
二是合同履行方面。加強合同收支管理和合同過程管理,規(guī)范變更、中止、解除等流程,抓好合同爭議糾紛和履行風險管控;
三是合同監(jiān)督方面。實現合同數據、合同權責、合同安全等監(jiān)督,組織定期監(jiān)督和不定期抽檢,持續(xù)監(jiān)督防范合同風險;
四是合同檔案方面。建立分類合同臺賬,合同檔案線上線下同步管理,明確合同數據不同權限,可實時進行合同查詢。